关于做好信工学院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要求,我校2020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我校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根据浙财教字〔2007〕175号文件精神,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根据浙财教字〔2007〕176号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相关政策说明
1.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2.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
1.学生依据申请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信息表》(附件2)、《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和《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表》(附件4),向所在学院提交个人书面申请;
2.学院认真审核学生所报申请,确定推荐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布,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无异议后按照要求签署意见并盖学院公章,最后填写相关材料报送至学校学生处。
3.材料填写的规范要求,请认真仔细的阅读《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5)。
五、材料报送
请有意向的同学将纸质版的申请表和汇总表打包后以班级+姓名+学号方式命名上交给班长(如要同时申请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请分别打包)。各班班长于10月11 日16:00之前将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班级命名发送至勤工邮箱:hiseqgzxzx@163.com,纸质材料等确定名单后再通知上交。
未尽事宜请与学工办联系,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571-28866885或15268876570。
附件:
杭州师范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