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省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的通知(浙学助【2010】16号)要求,我校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条件
1.根据浙财教字〔2007〕175号文件精神,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根据浙财教字〔2007〕176号文件精神,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三、名额分配及有关政策
1.电子竞技博彩 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为50名,奖励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 元;国家助学金一档名额为61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 元,二档名额为134名,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 元,国家助学金每学年分两次发放。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3. 特别说明: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不能兼得,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即申请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者省政府奖学金。
四、申请办法
1.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在2018年10月2日晚18:00前填写《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汇总表》和《附件4:国家助学金备案表》的电子表。申请同学先将电子表交给本班的班长,班长将每个学生的申请汇总表和备案表分别汇总后,连同本班学生的申请表打包(命名:班级-助奖学金申请表),于10月2日晚20:00前发到指定邮箱:hiseqgzxzx@163.com。纸质稿会另通知上交。
3. 电子稿命名方式为:专业+班级+姓名+学号,申请表具体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5: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和《附件6:国家助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
4. 电子稿上交前,请各位班长先根据填写说明进行审核,若不合格将退回重新填写。
杭州国际服务工程学院学工办
2018年9月27日